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新)
发布人:张祺 发布日期:2018-01-08 浏览次数:3830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示意图

 

主管领导

周美琴

分主管领导

文本框: 后勤保障? 杨? 巍

文本框: 工? 会??? 陆秋凤

文本框: 校务办??? 蔡家欢

文本框: 启音部??? 许薇薇

文本框: 启智部??? 李? 岚

文本框: 养护部??? 门? 璇

文本框: 学生管理?? 申? 俊

文本框: 体育组??? 汤? 臻

文本框: 德? 育??? 张? 宇

文本框:? 安全办??? 张武文

 

 

 

 

 

 

 

 

 

 

 

 

 

 

 

 

 

 

 

 


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  建立由本人担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美琴

副组长:周 晖

组 员:杨巍、陆秋凤、蔡家欢、许薇薇、李岚、门璇、申俊、张宇、汤臻、张武文

2.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学校的安全工作;

3.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4.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任命张武文老师为专职安全管理员;

5.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的签约工作,组织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  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学校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7.  监督、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  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放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9.  及时、如实地向局办公室和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治安事件、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0.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1.     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  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学、康复、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  开展安全责任签约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即使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各项问题;

3.  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员工、学生遇险自救和互救能力;

4.  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学校条线(部门)安全职责

 

一、卫生工作

1、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2、及时发现并向领导汇报学生中的传染病情,指导有关教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

3、负责食堂外送盒饭过程的卫生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不能改正或问题严重,及时向校领导汇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负责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防投毒、防污染。

5、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厕所等环境卫生的监督。

6、及时处理学生的急病和意外伤害事故,配合班主任及有关老师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7、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及意外事故,需要送医院抢救的及时护送,经校领导批准,上报上级部门。

二、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监督食堂外送盒饭的卫生安全工作,定期抽查配送盒饭各环节的卫生与安全。

2、及时指出食堂存在的问题,不能改正的,逐级上报。

3、监督分发师生用餐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4、监督食谱和实际供餐的质量与数量。

5、协调学校与食堂承包商间的关系,根据用餐人的意见,适时调整食谱,力争提高伙食质量,及时处理食品卫生方面的问题和事故。

三、学校设施、用水、用电等设备的管理

1、负责学校用水、电、电气设备的维修,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2、负责学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教学设备、门窗、桌椅等的维修,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巡视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包括操场中的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学生的伤害事故发生。

四、专用室的管理

1、负责专用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保证每个使用者的使用安全。

2、室内的设施、仪器设备使用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保养和维护,出现损坏及时修理或报修。保持设施和设备的完好。

3、保证专用室中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学生容易触摸的地方必须有绝缘保护,防止触电。

4、专用室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

五、安全教育

1、监督各班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执行情况,把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吃无证摊贩的食品,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在全校范围内,每学期至少开展1-2次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或防止意外伤害事故教育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把开展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六、体育工作

1、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和体锻课或体育训练活动中,对所组织学生的一切活动,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首位。在学生活动前,讲好安全要求,必要时要有示范动作,并配以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然后有序地组织学生活动。学生活动时注意控制学生的间距和密度,避免碰撞或其它伤害事故发生。掌握不适应某种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

2、体育设施器械要经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体育器械的事故隐患,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及时报修,修复前不得使用。

 

 

 

 

 

 

 

 

 

 

 

 

 

 

 

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在以下事故发生2小时内,同时向教育局办公室和局安全办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已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采取的抢救措施;事故可能造成进一步危害的古迹以及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书面报告在事后一周内上报。必须报告的事故如下:

1.  火警事故;

2.  发生在学校内的职工、学生、外来人员重伤、群伤(三人以上)、死亡事故;

3.  重大险肇事故;

4.  盗窃事件;

5.  剧毒品及其他危险物品遗失事件;

6.  发生三人以上腹泻、呕吐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7.  发生三人以上传染病疑似病例事件;

8.  学生或教职工失踪事件;

9.  其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故。

二、学校教职工在学校以外、学校学生在校外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同时向局办公室和局安全办报告。

三、学校呈报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或者拖延不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  体育馆、阶梯教室、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  学生宿舍;

3.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4.  理科实验室、陶艺、劳技室;

5.  变配电间、锅炉房;

6.  中央控制室、计算机教室;

7.  消防水泵房,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二、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落实消防措施。

三、教职员工下班后,切断教室及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栏栅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教学、工作期间和学生宿舍夜间将安全门口上锁、遮挡。

五、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学校民众防护应急箱,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六、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七、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九、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十、专职安全管理员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  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十一、对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十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及维护制度

为加强我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学校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

  三、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由总务处负责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五、消防保管人员应每周组织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工作,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六、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七、学校自有学生校班车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学校总务处负责日常保养与维护。学校租用校班车随车配备灭火器具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日常的检查、保养和维护。

  八、消防设施检测由总务处按照消防技术规程提出申请,报校领导审核,提请消防部门同意后,聘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消防器材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九、监督及奖惩

  (一)校领导依照消防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自有车辆和租用校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的使用、检查、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每季监督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违反本制度,经通知要求执行改正措施而拒不执行的,应给于教育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要给予处罚。

 

 

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开办学生宿舍,招收寄宿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校确保学生宿舍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成学生宿舍楼,改建工程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经规划等部门审核批准。

三、学生宿舍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门。

四、学生宿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学生宿舍依照国家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通道显著位置张贴人员疏散示意图,并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六、学生宿舍安装广播系统或声光报警系统。

七、学生寝室集中在宿舍楼五-六层内,便于安全管理。

八、配备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参加夜间值班管理。管理人员包括:行政干部、保健医生、生活老师,并安排专人对学生宿舍进行通宵巡查值班,至少每二小时做一次巡查记录。

九、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学生宿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十、制定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救预案。

十一、对特异体质和正在患病的住宿学生予以登记,并给予必要的关心。

十二、学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过多现金到校,确因特殊需要带到学校的,在学校管理部门寄存,不带入学生宿舍。

十三、禁止在学生宿舍包括管理人员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点造成的电路超负荷。

十四、物业部门定期检修学生宿舍楼内的电气设施,对已经损坏的电气设施和已经老化的电线,及时维修更换。

十五、严禁学生将蜡烛、火柴、打火机、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有特殊原因准许离开学校的学生,值班老师要做好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的纪录。

十七、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

十八、学校定期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对住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住校学生消防演习。

 

 

 

 

行政值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行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行政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做与值班不相干的事情。

四、行政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六、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七、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学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按程序办理,并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化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剂,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实验室管理员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四、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外人不得进入化学实验室。

五、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七、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八、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九、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十、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十一、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后,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十二、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三、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电脑房管理制度

一、本室为计算机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准从事与计算机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上机人员要按照指定的机位就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计算机设备(如键盘、显示器等)。上机其间,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安静,室内严禁吸烟。

三、上机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操作,计算机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不得自行处理。操作结束时,要整理好工作台面,按规范要求关闭计算机电源。

四、上机人员使用的磁盘原则上必须是学校统一购置的。自备的磁盘必须经管理人员的检查认可,粘贴准用标志以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查的软件造成计算机病毒传入计算机者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五、上机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施,造成损坏者要根据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六、计算机室内的机器设备和磁盘,要按照财会要求建立保管账页和设备保管卡片,做到账物卡相符。

七、管理人员要科学地维护和保养计算机和磁盘,及时检修有故障的机器设备,保证教学需要。

八、任课教师要做到每堂课前、课后检查设备的完好率和物品摆放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九、机器设备的说明书和计算机的设计施工安装图纸等资料要妥善保存,重要资料要有备份。

十、计算机室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是全面贯彻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要求。近年来,各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到了社会和人民的普遍关注。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在这种情形下,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保师生体育运动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教师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健康课),增强体质,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行何种运动项目和运动场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链球、铁饼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任何金属物质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护栏等。

 

 

 

 

 

 

 

 

 

 

体育设施、器材管理与维修制度

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器材的利用率,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必须严格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一、体育器材购置要做到组室有计划,负责人填写申购单,经学校领导批准,统一购买。入库、领发财物要有登记,入固定财产帐。财产经固定资产保管员查看、报废后方可处理注销。

二、财产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由体育组组长和器材保管员负责保管。

2、财产保管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维修,财产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所配备的财产原则上不得随意挪动,杜绝乱拿乱放的现象,如必须动的要经过学校总务处有关人员及体育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挪动。    

三、财产借用赔偿制度

 1、体育器材原则上不外借,本校教师可当日借、当时还(课外活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借用,须经领导批准,履行手续,方可借用,用完及时归还,最多借用期限一个学期,体育教师每学期末清还所借器材。

2、体育器材、服装等财产损坏、丢失按学校赔偿制度赔偿。

3、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财产的盗失,以及有意破坏财产者,不爱护器材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借用。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4、对不遵守制度,不爱护器材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借用。

5、器材谁借谁还,不准互相转让,借用当面检查,归还时也要当面检查,以明确责任。

 四、财产注销手续

 1、财产使用较长的,不能进行维修的,经学校领导批准予以报废注销。

 2、被盗、被丢,被坏要赔偿,赔偿后予以注销。

 3、及时报告财产注销情况,填写财产注销单,报送总务室。

 4、器材保管员每学期都要定期整理检查并及时报修。

 五、其它

 1、器材存放要科学管理,定柜、定位存放。

 2、器材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柜及器材要干净整齐。

 3、器材室要做到防潮、防腐、防虫、防爆、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装置灭火和通风设备,门窗要严密、安全。

4、管理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目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换完毕。

六、维修制度

1、财产保管和器材保管员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核实维修,需要维修,报告学校领导。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确保体育场地和器材的正常安全使用。

2、每学期结束,器材保管员要对使用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报修,不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确保学生使用的安全。

 

学校运动场管理制度

体育运动是学校体育教学及师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场所。校外人员未经教务科批准,不得进入场内活动。严禁一切车辆驶入场内。爱护场内一切运动设施。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

 

塑胶跑道及地面维护规定:

1、严禁穿高跟鞋进入塑胶跑道及在地面;

2、严禁穿带硬钉的足球鞋在塑胶跑道及地面上跑动;

3、未经任课体育老师或运动指导老师同意,不得穿钉鞋进入跑道,经同意了也只准穿短钉鞋,即钉子不超过9毫米;

4、不准在塑胶跑道及地面上进行球类活动。

 

足球场保养规定:

1、雨天严禁进入足球场踢球或走动;

2、在足球封场、保养期间,严禁进行足球场草坪。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校接送学生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为加强校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按《例行保养条例》检查车辆,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三、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车辆有故障及时到指定厂维修,车辆按时验车。

四、校车按额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

五、学校指派随车护送管理人员维护车厢内的学生安全。

六、校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七、制定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学生接送制度

 

一、学生来校时家长应将学生送至保健老师处接受晨检,不可让学生独自来校。

二、参加早护导的学生请家长一律将孩子送至早护导室,交至早值班老师手中,值班老师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早值班老师认真看护好学生,直至晨检时将学生交至保健老师手中进行晨检。

四、保健老师在晨检时提醒学生马上进入教室,不四处闲逛。

班主任老师全面关心、了解学生入校情况。如家长中途来接学生需事先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若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需事先与班主任老师交代清楚,领走时请家长签名,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学生离校时间带班老师有序地组织学生活动,将学生一一送到家长手中,防止学生冒领、走失。

六、班主任老师将参加晚护导的学生送至晚护导室,并与晚值班老师做好交接工作,晚值班老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七、晚值班老师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一系列活动,要将学生逐一交至家长手中。

八、教师发现陌生或可疑人员来接学生时应提高警惕,不得随意将学生放走,仔细询问、核实,经确认无误,方可允许接走学生,杜绝冒领事件的发生。

九、做好家长工作,未成年人及有心理障碍、精神疾病者不得承担接送学生的任务。

十、门房保安人员应坚守岗位,守好大门,不得让学生独自走出大门。在接送时间段应执行站岗制度,仔细观察学生与大人离校情况,若遇可疑需认真盘查,以防学生被冒领。

十一、学生校应每天安排行政人员进行早、晚值班,对学生来校、离校情况做全面管理。

十二、学生校值班室应备有全体学生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以备急用。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并遵守以下制度。

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四、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五、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六、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七、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八、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九、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十、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十一、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十二、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十三、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十四、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

十五、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电器管理制度

 

一、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二、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三、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配电房和电气设备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电器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七、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保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八、学校或个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员工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九、学生宿舍不准私自拉接电源拖线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学生宿舍应切断插座电源。

十、拉接临时电源线经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来校施工,由其施工单位统一到学校安全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二、学校安全部门查验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统一造册备案。学校临时出入证需张贴外来施工人员照片。

三、学校把安全管理须知用书面告知施工队,由施工单位对其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施工人员住校应由施工单位向学校总务部门审报,经总务部门批准后,安排住所。

六、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学校提供的住所使用电炉、煤油灯、蜡烛,不得使用液化气和住宿同处一室。

七、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外人。

八、货物带出学校需经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出校门。

九、学校门卫对车辆带出的物品作查验和登记记录。

 

 

 

 

 

学校校园网监管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但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止不健康信息在校园传播,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侵犯他人权利、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和单位信誉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

第四条   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全校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树立正确态度,倡导健康网络意识和品德,真正使网络成为学校广大师生加强学习、增强知识的广阔平台,为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发挥积极作用。

 

二、网络安全管理

第五条    校园网由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维护所有校园网络设备,对网络运行情况做如实记录,校园网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不得低于6个月。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每日上班后十分钟内检查网站运行是否正常,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如出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好记录。如问题严重不能及时排除,应当上报新区信息中心或向集成商保修,并通知各年级组和教研组,维持日常教学工作。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服务器的防毒和杀毒工作,每周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    学校论坛由论坛管理员负责管理,监控学校舆论动向和网络信息,对校园论坛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过滤不良内容,保持学校纯洁氛围。

第九条    学生要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建立合理的“学生上网制度”,规范学生上网。

第十条       校园网安装合适的软、硬件来杜绝暴力、反动、黄色

信息从互联网上流入,创造绿色上网环境。加强内部的管理,防止垃圾信息及不良信息在局域网内传播。

第十一条   网络用户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学校中心机房,也不得通过网络在服务器上做任意改动。

第十二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内使用。如网络用户微机上发现病毒,应先自行杀毒,然后通知网络管理员,以避免病毒扩散。

第十三条    各教职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沉溺于网络或玩游戏,也不得浏览不良站点。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动预设的网络IP地址。

第十四条   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如有需要对校园网做大的改动时,必须向学校领导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校园网各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管员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六条   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管员必须在24小时内向单位负责人及教育信息中心报告。

第十七条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

 

一、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二、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三、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四、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六、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医务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八、认真执行凭《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入学制度;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种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

九、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餐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餐饮公司的相关资质齐全,具备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要求餐饮公司作出确保所供盒饭安全卫生的承诺。

三、要求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遵守操作程序。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的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四、要求餐饮公司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配备食堂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时发现生产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原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不予使用。

五、学校校医负责对食堂的进出食品进行监督,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及出售,并做好记录;学校卫生管理员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食品加工过程中不符合规范和要求,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整改。

六、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非高温灭菌盒饭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放入专用容器,在冰箱内存放至超过保质期限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克;高温灭菌盒饭应保存至超过保质期限2天以上,每批次产品每个品种主食和菜肴的留样量分别不少于100克。

七、健全食堂检查和食品验收台帐,各项检查内容应做好记录,保留1年以上,备案。

 

 

 

 

 

 

 

 

 

 

 

 

 

 

 

食堂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操作中生、熟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司用具定期消毒清洗。

三、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并从口入。

四、食糖、仓库、餐厅的门窗及时关锁,加强值班巡查,严防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五、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用他用。

 

 

 

 

 

 

 

 

饮水安全制度

 

一、 学校统一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矿泉水,每班配备饮水器一台。

二、每位学生自备卫生茶杯。

三、使用桶装纯净水的要对饮水机定期清毒。

四、各班需指定专人负责饮水器、桶水饮完之后及时告知送水员。

五、保持饮水器的卫生,放学后关闭饮水器电源。

六、物业部门对饮水器及时检查,若发现损坏,视情况要求赔偿,并及时更换,后勤部门负责监督。

七、饮水器卫生保健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行政夜间值班制度

 

一、行政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行政值班期间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律性,确保校园的学习、工作秩序及安全。

二、行政值班的职责范围: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传并负责妥善处理,对宿舍区、教学区、食堂工作区、教职工和临时工生活区、图书馆及施工区等地进行安全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三、行政值班巡视规定:行政值班应不定时巡视。在巡视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联系并记录在案。

四、行政值班的时间要求:行政值班的接班时间为4:40,按时到岗。次日上午8:00交班。

五、行政值班的特殊规定:行政值班期间,不得擅离。不得以任何借口为本校或外校学生辅导,不得从事与值班职责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酒后上岗或聚众玩耍。

    六、行政值班的基本原则:行政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值班期间如遇自己难以处理且非处理不可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准确地向专职保卫干部或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反映,特殊重要问题可向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领导干部住宅电话附在办公桌玻璃板下备查。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内实行通报批评制度。

二、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

三对应当履行本校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安全责任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四、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经济处分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给予从严处分。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的精神。

三、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学校行政负责人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聘用人员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准确登记应聘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等。

二、查验应聘人员的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原件。

三、索要应聘人员的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

四、上岗前,需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五、根据不同岗位,列出各岗位职责。

六、按月根据工作实绩,对照岗位责职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七、使用期内考核合格,签定用工合同。保证应聘人员和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退还劳动手册,解除聘用关系。

九、单位对应聘录用人员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及生活上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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