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师生在校期间的人生安全,保护学校设备设施及财产的安全,安全保卫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律性履行自己的责任。 一、职责 1、负责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负责防火、防毒、防盗、防污染、防事故。 3、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出校时(凭出校证登记出校),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学校负责人员和物业经理协同处理。 5、夜间当班人员不得睡觉,并要按规定巡视学生住宿楼、教学楼等重要区域,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负责做好学生洗浴时的安全工作。(夏季每天16:45——17:30分为洗浴时间。秋冬季每周二、四的16:45——17:30分为洗浴时间)。 7、任何人进入校园必须主动登记。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保安可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第一时间报学校负责人或拨打110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发日起执行。 责任人签名: 后勤保障中心负责人签名: 安保人员签名: 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