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政人员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律性确保住校师生的安全。 一、职责: 1、值班的职责范围: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传并负责妥善处理,对宿舍区、图书馆及学生夜自修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2、值班时间要求:值班接班时间为16:40,20:30下班休息,次日6:30督促学生起床,7:40学生早餐结束下岗。在此期间,协助宿舍管理员一起管理学生,并负责学生的晚间学习。 3、值班特殊规定:值班期间,不能以任何借口为本单位或外校学生辅导,不能从事与值班职责无关的活动。 4、值班的基本原则: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如需改变,须经学校有关负责人同意才予变更。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教师或行政人员签名: 校长签名: 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