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监督办法 ——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2013-2014年度沿用)
发布人:陆秋凤 发布日期:2012-05-13 浏览次数:4291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是促进学校逐步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为主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作”的工作格局,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是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现按照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经过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学校各部门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
1
、领导的重视情况。校长是否亲自抓,工作是否列入工作日程,领导班子研究过没有;
2
、机制是否健全。领导负责,责任分工明确,教职工积极参与,重大问题是否体现了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评议监督权(是否由领导班子扩大会吸收教工代表参加等形式);
3
、重点突出的情况。
1)学校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是否落实?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公开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决策公开情况;教师、干部聘任、评定职称、晋级、评优事项公开情况;财务预决算、重点开支、奖金分配办法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
2)学校业务管理部门需要公开的情况。办事的依据、纪律、程序、标准、结果公开的情况是否落实
?
3)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如何?公开是否及时?

4
、效果情况。通过开展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后有何变化?
1 干群关系:是否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
2 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促进了民主集中制;
3 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的情况;
4)公开工作是否促进了教学科研的改革和发展?
二、监督检查办法
1
学校各部门自查。自查重点是各部门工作公开的情况。
2
根据情况再确定是否进行监督小组进一步检查。

3
、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教职工代表,兼职监察员参加进行验收。
4
年终考核和党风廉政工作考核一起考评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
三、校务公开检查结果
1
在学校内进行公布(校务公开公示栏)
2
校务公开工作要专门出简报
3
作为考核各部门干部、各岗位工作情况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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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06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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