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浦教党发〔2010〕14号文:《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新区教育党工委年初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的总体要求,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之中,结合学校实际,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现制定此计划书。 一、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2、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4、查找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加大违纪违法情况的查办力度。 5、贯彻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情况汇报制度、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示告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 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党支部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同时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纪检委员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具体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严格党的政治工作纪律、组织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的纯洁性。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切实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落实。 (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 (六)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