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组管理制度
发布人:张祺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次数:4451
 

硬件使用管理制度

一、教室内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由任课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开启和使用。任何学生不得擅自使用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进行诸如网上聊天、收发电子邮件、浏览不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网站以及播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影视光碟和录像节目,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二、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遇到问题应请中控室老师进行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如发现人为损坏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者应负赔偿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应经常对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管理。使用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关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教师需要借用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相关硬件时,需到仓库保管员处登记,并在用完后及时归还。

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应由任课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使用。

二、应按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相应操作说明正确使用和操作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遇到问题应请中控室老师进行软件使用指导与维护,不得擅自更改或删除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如发现人为损坏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者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三、每位教师都有不断丰富和完善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的义务,学校对积极投入到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制作与完善工作中的老师给予相应表彰与奖励。

四、教师借用有关信息化教育、教学软件光盘或其它存储设备应到档案室登记,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档案室。

网络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为师生提供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的网络环境,每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使用校园网的权利和维护校园网安全运行的义务。

二、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与用户名由中控室老师设订,其他教师和学生都不得随意更改。

三、中控室教师定期巡视各教室与办公室网络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维护、维修。

四、每位教师有义务为自己分管的计算机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系统更新。

五、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连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技术监督。

六、使用者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撒布计算机病毒。

七、教师在需要使用网络机房开展教育、教学时,应到教导处登记并填写使用单后进入。

八、教师在网络上对有关软件上、下载时,应注意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并对学生做相应指导。

报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出现故障,教师报修时应到总务处填好报修单并请总务处签字。

二、教师持保修单到中控室请中控室教师进行预检,中控室教师根据情况安排维修。

三、教师应配合维修人员工作,能简单说明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现象。

四、在出现多位教师同时报修时,由总务处合理安排维修顺序。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房是为师生提供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的重要环境,每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使用计算机房的权利和维护计算机房正常、安全使用的义务。

二、进入计算机房内要听从管理教师的安排,不可携带食物以及可能污染计算机房环境的物品。

三、学生使用计算机房时,必须要有教师管理,在学生上网阅读时班主任必须要在场管理。

四、非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以及相关设备。

五、非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系统环境设置,如:IP地址、注册表、安装软件等。

六、计算机房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的环境。

七、使用计算机房后必须及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计算机房管理人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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