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设备维修检测制度
发布人:张祺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次数:4444
 

一、故障报修

1、多媒体设备发生故障,由使用者向信息组报修,报修时简要说明故障情况、现象。

2、信息组教师必须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

3、信息组教师在检修中应对故障原因作出初步判断并做记录。

4、如故障能在检修时即时排除,由信息组教师维修,并填写《多媒体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表》,维修完毕请报修人签名确认。

5、如故障不能立即排除,信息组教师必须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并在《多媒体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表》中写明故障情况和处理意见,请报修人签名确认。

6、对于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由信息组填写《多媒体设备故障报修单》,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请报修人签名确认。

1)设备损坏需更换配件的,由信息组教师到设备管理部门领取配件,于报修日起3个工作日内修缮设备;

2)设备损坏需购买配件的,由信息组教师填写《申购单》,经审核同意后购买配件,并于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修缮设备;

3)故障原因不明或信息组无法维修的,由信息组教师于预检后24小时内联系维修公司报修,维修公司应于接到报修后2个工作日内上门修理。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部件的,参照(1)、(2)进行处理;

4)对于无法修缮或购买不到配件的设备,由信息组向报修人说明情况,与报修人协商解决办法,填写相关记录后向主管领导汇报。故障设备由管理部门收回。

二、定期检测

1、每学期开学初对学校多媒体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维护,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每学期结束前对一学期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汇总,对需要维修、报废的设备做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

3、学期结束前各类便携式、移动式多媒体设备由信息组教师进行检测,确认设备完好后交给设备管理部门在假期中负责保管,待开学时再由设备使用者登记领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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