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行为规范细则(2017-2018沿用)
发布人:黄惠娟 发布日期:2018-01-07 浏览次数:4345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差遣学生办教师私事,严禁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尊重、友爱同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互帮、互助、互学、共进。

4、认真完成份内工作,积极参与份外的、临时性突击工作,乐意为学校、集体献计献策。

5、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到校后自觉打扫办公室,保持办公室的洁、齐、美。

6、服饰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身份。谈吐文明,严禁不文明行为。

7、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在办公室内应认真办公,不高声谈笑、侃长论短,保持办公室环境的安静。

8、上班时间不在电话里、网上拉家常、聊天,保证电脑为办公服务。

9、加强学习,认真参加校内外各类会议和教研、听课活动,及时掌握最新的教育教学信息,不断更新自己的思想理念。

10、爱护学校公物,文明使用学校各种设备器具。从开关门窗、启合窗帘等小事小节上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

11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节能习惯。随手关水龙头、电灯、电扇等,不随意使用空调,节约使用纸张等损耗性办公用品。

12、遵守社会公德,履行文明市民公约,奉公守法、礼貌待人、敬老爱幼、邻里和睦,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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