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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张祺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次数:295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精神,保证全区各中小学真正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磨练残障学生的意志品质和道德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生体育意识,特殊教育学校以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为抓手和辐射点,体现特殊教育学校良好的校风校纪和三类残障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动校园文化的建设。

二、活动目标
以“自强不息、康复发展”为目标,确保全体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活动主题与口号
主题:阳光、运动、健康
口号:我运动   我快乐    我能行 

四、参加对象
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全体师生

五、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三类残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能够达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特制定:
上午:早操20分钟     眼保操10分钟
下午:体锻课35分钟,以竞技活动、康复运动、体育游戏为主要形式。

六、活动原则
1、全体参与原则。
师生全体参加,充分发挥大家锻炼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互相激励,做到人人锻炼,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小学生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形成在普及与提高基础上的良性发展局面。
2、安全第一原则。
严格器材管理,落实安全职责。既要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去,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必要的安全制度。高度重视,以预防为主,做到器材保护与人员保护相结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身体情况特殊的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锻炼强度要适中,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3、科学性原则。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运动负荷的变化规律,符合残障身心发展特点,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地恰当地安排体锻课活动内容及活动量,保证时间的同时也不超时,符合人体运动的变化规律,不影响下一节课的正常学习。
4、教育性原则。
大课间活动是一项集体活动,需要学生之间的互帮互助、互谅互爱,团结协作、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和竞争意识,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5.创造性原则。
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自编自创各种趣味体育活动,集思广益,自制器材,让大课间活动时时有趣,常常新鲜。
6.愉悦性原则。
选择健康的游戏,集体舞,踢毽子,跳绳,拍球等有趣的活动,将艺术、体育、特色创建,融为一体。让学生在欢快优美的乐曲声中,轻松地节拍中,自由地活动,把健身寓于快乐之中,成为一种享受。
7.实效性原则
满足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的需要,能否达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是开展活动的关键。活动的开展不能留于形式,更要讲究实效,最后的评价应放在学生素质的提高上。
七、活动要求:
1、 早操及体锻课教师要组织好每一位学生开展活动,保证活动安全有序。
2、开展活动前一定要做好准备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活动时要确保学生有充足的运动量。
4、教师对学生的活动要有指导,不允许“放羊式”教学。
5、 活动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6、遇阴雨天气(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时,做好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