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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 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张祺   发布日期:2014-09-30   浏览次数:3649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浦教党发〔201427

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

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在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上提出了“六个禁止”。

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监〔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宣传教育,迅速将教育部“六个禁止”的要求传达到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加强落实检查,校领导带头执行,结合秋季规范教育收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严惩违规行为,查实有违反“六个禁止”行为的,违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等级“不合格”,并一律取消两年内评先、评优、评奖、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资格和提升校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在学校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综合性先进和文明单位以及示范性学校资格。

教育党工委、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8877603,对投诉举报将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4年9月28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9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