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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家长学校制度
来源:申俊   发布日期:2010-05-28   浏览次数:3044

《家长学校制度》

 

    一、德育处责任组织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一次开展家长学校的培训活动。

二、在培训活动前,德育处应制订好授课目的、时间、授课人员等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授课时,应做好书面资料及音像资料的积累工作,学期末由德育处统一归档。